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多举措预防校园欺凌
- 2018-11-15 07:48:00
- 阎俊杰
- 来源:
- 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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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教育局坚持把预防治理校园欺凌作为校园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从细微和日常生活学习中观察、了解、掌握学生欺凌的苗头和隐患,健全完善学生申诉、投诉和欺凌事件的处理规范,同时把处理欺凌事件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
一是预防治理“有依据”。健全完善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等相关规章制度,各校均成立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小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教职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
二是摸底排查“有层次”。学校认真摸排和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主动协调、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合力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及时消除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时段实际情况,灵活部署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督查指导校园欺凌防范工作。
三是自查自纠“有保障”。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并做好自查。班主任深挖细查,做好摸排,做好校园矛盾排查和问题学生的心理集中疏导,对校园里已存在的问题和有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做到心中有数。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四是宣传教育“有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着力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重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泰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