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育总评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08-06 16:21:00
- 刘洋
- 原创 1246
关于公布“教育总评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文号:青教办字[2018]88号 发布日期:2018-08-06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新闻宣传经费和事项统筹工作的通知》,加强媒体评选活动的统筹,推动“教育总评榜”的开展,现对青岛市教育局“教育总评榜”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青岛市教育局“教育总评榜”的设立,旨在联合青岛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凝聚教育正能量,打造教育系统有影响力的评选品牌。2018年首届总评榜主题是:美在身边 爱在左右。
二、活动时间
各项活动自2018年5月陆续开始,集中开展时间为2018年8月-2018年11月,媒体宣传根据情况可持续至2018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教育总评榜”由青岛市教育局主办,2018年度的评选包括学生、教师、校园等三个类别,分别由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青岛新闻网三家媒体承办。因宣传计划调整,评选活动的名称有更改,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媒体
|
评选活动
|
联系人
|
备注
|
1
|
半岛都市报
|
榜样学生
|
高亮 18561351768
|
方案见附件1
|
2
|
青岛早报
|
最美教师
|
王彤 13792820973
|
与省级评选同步,详见青教通字〔2018〕048号
|
3
|
青岛新闻网
|
美丽校园
|
陈书朋13791911522
|
方案见附件2
|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总评榜”活动,积极组织参与、规范选拔过程。申报材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办法执行。
(二)评选工作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特色内涵发展,把能代表青岛教育形象、社会认可度高的学生、教师和学校评选出来。
(三)本次活动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向学校、老师、学生收取费用。
(四)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市通报。
五、宣传展播
评选过程及结果将在教育局政务网站、微信和承办媒体同步发布。
评选过程中各单位提报的素材将择优在青岛教育画册、教育形象宣传片、三民活动教育局工作报告等中展示。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由各承办媒体分别举行表彰颁奖典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新闻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文华,联系电话:85912956
田 敏,联系电话:85912902
青岛市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