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四措并举”抓好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

2018-08-02 08:52:00
毕宁
原创 739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烟台市《关于完善市直中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招远市全面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绩效考核,落实班主任绩效工资,打造了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严格选拔。组织各学校注重选拔师德修养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经验丰富、能力突出,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水平高,受到学校、家长、学生广泛认可的教师担任班主任,特别是选拔了一批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担任班主任。

二是加强培养。每年组织班主任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理论功底、学术研究能力和班级管理水平。引导他们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提升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积极性,营造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鼓励班主任积极参加优质课评选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开展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培养了一批班主任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个班主任队伍的水平提高。

三是强化考核。组织各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定班主任绩 效考核方案,考核方案以班主任的实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

四是提高待遇。经招远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起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综合实践学校执行新的班主任绩效工资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基本工资15%的比例,计增班主任绩效工资总量,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全市增加班主任绩效工资750多万元,大大激发了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烟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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