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和2018年度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 2018-07-04 08:58:00
- 陶蕾
- 原创 614
各区、市教体局,有关中高职院校,各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经培训机构申报、资质审核、专家评审,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共设置中、高职2大类8个项目43个子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教师企业实践”、“创新及到国外进行高端研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
等项目(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参加该项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
(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该项目培训。培训内容可分专项进行,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重点提升参训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等“双师”素质。
(三)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面向在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遴选确定对应专业的教学名师担任导师,采取“师带徒”、“一对一”模式进行,通过参与进行教学设计、教学演练、教学研究、教学实践,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学校和班级管理等,重点开展备课、说课、教学演练,进行评课、研课、磨课训练和教科研活动,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管理和研究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四)卓越校长专题研修。组织中职学校正、副职校长参与该项目培训。项目围绕职业教育管理、依法办学治校、现代学校制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五)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组织市内中职专业教师,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物化成果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论文等。
(六)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组织市内中职专业教师进行企业实践。内容包括: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七)创新项目。
1.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高端研修: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和文化课老师)参加该项目培训。重点学习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技能和基于在线环境的教学设计方法,信息化教学大赛能力,数字化教与学的理论与技能、开发现代教学媒体的能力。
2.职业教育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端研修: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和文化课老师)参加该项目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课题研究、名校观摩、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形式,重点学习教科研课题的选择能力,课题实验方案的制作能力,课题实验的操作能力,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能力,课堂教学的科学研究能力,教科研论文、研究报告的撰写能力等。
3.高职教研室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组织高职院校教研室主任参加该项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课题研究、名校观摩、案例研讨等形式,重点进行教学组织实施、教研工作和团队建设等素质能力提升研修。
4.高职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高职院校青年教师,重点开展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等方面研修。
(八)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
面向承担我市培训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开展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专项研修,提高培训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与数字化开发能力、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能力、工作室(平台)支持能力和绩效考核评估能力。
三、名额分配
根据对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需求调研情况,在各区市、各职业院校申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各职业院校专业开设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对接需求、重点支持、适度调整”的原则分配参训名额(详见附件2)。
四、培训经费
2017年、210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青财行〔2017〕6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此次培训标准分三类:一是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创新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等项目培训费、师资费按每人每天500元核算;二是卓越校长专题研修培训按每人每天550元核算;三是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按每人每天300元核算。2017年经费已经拨付有关职业学校,由各学校根据计划参训并将培训费交付培训机构,2018年经费由市教育局直接下达到培训机构。学员参训期间的学习、食宿等费用由培训机构承担,学员参训的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规定,落实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不得以管理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将在培训项目完成当年年底对本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情况、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完善培训方案,发布编班计划。各培训机构要根据《项目实施指南》和专家评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培训方案,于2018年7月4日前,登录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发布编班计划和培训通知,上传相关资料。
(二)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各区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根据下达的培训名额,按照各培训项目对培训对象资格要求,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不得无故不派或少派参训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校负责更换教师参加,不得浪费指标。各区市教体局、各职业院校,在7月10日前,将《青岛市2017年、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表3)报送市项目办邮箱。参加“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学员(见附件4),请在7月2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
(三)参训学员报名,培训机构审核。参训学员登录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login.jsp),根据名额分配计划,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地区验证码见附件5,学员报名流程见附件6。在青岛市级管理员审核参训学员资格后,培训机构管理员登录系统,复核学员参训资格,对不符合培训资格要求或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协商学员所在区市教体局或职业院校,重新选派相同专业且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学员参加培训。
(四)联系参训学员,组织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安排和开班时间,直接联系参训学员,及时通知学员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2017年度、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所有培训项目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五)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培训管理。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应修满规定的学时,原则上不准请假。对报名却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以后将对其所在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安排等方面酌情减少或不予考虑。
(六)完善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模式。各培训机构要系统化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和返岗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项目培训方案,确保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优先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进行授课,遴选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和专业骨干力量,组成培训师资团队,确保培训质量。要进一步探索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模式和方式,突出职业教育的实践导向,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做好企业实践方案,避免培训与企业实践脱节。
(七)完成考核评价,做好培训总结。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原则上每期培训报送2份宣传简报。加强对参训学员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及成绩评定,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学员比例不超过10%,要将相关情况记入管理系统。参训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积极参与培训全过程,带着问题学,学有所获,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网上评教,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培训结束后一月之内,各培训机构要将开班通知、简报、优秀学员名单绩效报告(附学员花名册)电子版和1份加盖公章纸板材料报送市国培项目办。
(八)加强督促指导,全程质量监控。市国培项目办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组建专家工作小组,加强对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和质量监控,通过专家视导、匿名评教、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准确反馈项目实施效果,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任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孙素娟,电话:0532-85912847,邮箱:583091915@qq.com
市国培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李莉、袁震,电话:0532-86101218/86101328,邮箱:279927530@qq.com
青岛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