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多措并举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2018-06-26 23:51:00
阎俊杰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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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
二是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三是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学校要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并通过印发明白纸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同时,安排专人每周开启信箱,汇总整理学生或家长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签订责任书。学校校长要与全体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教师责任,强化教师师德和学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职教师参与任何有偿补课行为。
五是集中开展治理检查。市教体局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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