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多措并举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
- 2018-06-26 06:37:00
- 阎俊杰
- 来源:
- 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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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 号)“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二是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三是严格学生作业布置。一是科学设计作业。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二是严控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 号印发)要求严格控制。三是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四是规范作业公示监督。学校各班级要建立作业统筹监控处理机制、作业完成家校沟通机制,规范作业公示途径,公布监督电话。
四是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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