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六六同步”防治中小学生欺凌

2018-06-25 06:32:00
阎俊杰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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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济南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8月底前完成“六个落实”。

一是落实工作机构。要求各县区建立并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和实施方案。二是落实部门分工。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三是落实日常管理。各中小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四是落实预防措施。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五是落实处置程序。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六是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作实效,济南市同步实施六项措施。

一是定期通报。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生欺凌事件开展舆情监测,对各县区发生事件情况进行统计,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县区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是事件督办。市教育局将对省教育厅涉及我市督办事项以及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

三是专项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联合有关部门于9 月下旬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各县区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是评估总结。济南市将于 11 月上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各县区、各直属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市级督导评估报告。

五是社会监督。济南市将在在门户网站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公开各市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是宣传引导。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 或编制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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