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12-04 09:34:00
阎俊杰
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01106094930175406.html
发证机关:青岛市教育局
发文编号:
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政策发布日期:2020-11-05
无具体说明的有效期

关于对《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学校师德建设主体责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拟出台《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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